自治区宣讲团走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

  11月19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宣讲团走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宣讲。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杨继振从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

  宣讲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处副处长徐步强表示,今后工作中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有效发挥参谋助手职能,自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发挥好“第一方阵”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内蒙古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在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马军围绕“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系统掌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

  宣讲报告案例生动、数据详实,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聆听宣讲后,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委员联络处处长冯红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十五五”相适应的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制度机制,发挥好政协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凝聚共识,画好最大同心圆,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第一副校(院)长高祖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建议》,从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

  报告紧扣主题、逻辑严密、脉络清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是一场高质量的报告,听后深受鼓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君深有感触地说:“我要自觉将全会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聚焦维护安全稳定、保障民生民利、社会治理效能等,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记者 王皓 白丹 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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